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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記者辛省志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昨日發佈消息稱,工商管理部門從3月1日起將停止對企業年檢,改為年度報告公示。
  工商總局表示,國務院發佈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據此,國家工商總局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各級工商管理部門要抓緊做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實施準備工作。
  中國政府網前日公佈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工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予以處罰,並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超過三年未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併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  (原標題:3月1日起停止企業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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